全国知名挂牌货代公司金陵国际货运代理logo
      您当前的位置: >> 知识库 >> 外贸工具 >> 内容阅读

外贸工具-关于进出口货物退运及相关收付汇核销业务操作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11年07月20日  |  来源:金陵公司  |  点击数:

关于进出口货物退运及相关收付汇核销业务操作事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报关单签证,加强对进出口退中的收付汇核销管理,现就有关进出口报关单的签应的收付汇核销操作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报关单签证,加强对进出口退中的收付汇核销管理,现就有关进出口报关单的签应的收付汇核销操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出口退运货物办理进口手续问题 

  ()若属已收汇、已核销的情况,由出口商向外汇局面申请并填制出口核销退运情况申请表,经外汇收汇核销证明章后,由原发货人或者代理人向海办理出口退运货物进口报关。海关凭外汇局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退运情况申请表”(见附件一)办理相应手续,并向出口商出具盖有海关验讫章的退运货物进口报关单。出口商凭外汇局出具的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手续,并作相应的对外付汇国际收支申报(填写非贸易(合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并注明该笔支出款对应的原涉外收入款款项的申报号码,交易编码为“0204”,交易附言栏内注明退货字样)。九对外汇局未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的出口退汇业务,各外汇指银行一律不得办理。 

  ()若属在出口收汇期间发生货物全部退运进境的,则由出口商凭原出口报关单(收汇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向海关办理出口退运货物进口申报手续。原出口报关单收汇联由海关留存,并注销相对应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在出口收汇核销单上加差海关单证专用章”),同时签发进口报关单(备注栏内注明原出口报关单编号)。出口商凭海关签发的进口报关单、原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及由海关注销的原出口收汇核销单向外汇局办理注销原出口收汇核销单中退运金额手续。 

  ()若属部分退运出口货物,出口商凭原出口报关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海关在出口报关单上批注实退运数量、金额后退回出口商并,同时签发一出口返运货物进口报关单(备注拦上注明原出口报关单号),出口商凭海关签发的进口报关单、原出口报关单及出口收汇核销单向外汇局注销原该出口货物相应的出口核销单下应收汇金额。 

  二、关于进口货物办理出口退运问题 

  进口货物办理出口退运时,退运人及其代理人应持海关签发的原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外汇局签发的备案登记表向海关办理出口退运手续。 

  ()对己付汇进口货物退运必须先由进口商向外汇局提出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海关凭外汇局出具的进口退运付汇核销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出口退运手续,签发进口货物退运的出口报关单(在备注栏上注明原进口报关单编号)。原进口商在收到外商退回的原进口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还需注明对应的原对外付款申报号码,交易编码为“0208”,交易附言栏内注明退款,并持海关签发的相应进口货物退运的出口报关单、银行收帐通知或结汇水单、外汇局签发的进口退运付汇核销备案登记表、货物进口合同、运输单据等4并向外汇局办理进口货物退货退汇处理的手续,但收汇银行不得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进口商在办理末付汇的进口货物退运时,海关按以下办法处理: 

  1、对进口货物全部退运的,海关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留存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并签发出口退运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原进口报关单号) 

  2、对进口货物中部分退运的,海关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手续,在原进口报关单上批注实际迟运的数量、金额后退回申报人,留存复印件。同时签发一份出口报关单(备注栏上注明原进口报关单号)。原进口商凭海关批注的原进口报关单和签发的出口报关单办理付汇核销手续。 

  三、进出口商应将有关进出口退运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与有关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单证一并保留五年备查。 

  四、在办理进口货物的退运手续时,原进口商及发货人应提供海关或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进出口商在办理进出口货物迟运手续时,如发生漏报、瞒报、伪报货物退运情况,构成逃汇、套汇、骗汇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业务      :上海内贸海运,内贸水运,国内海运,国内水运,海铁联运,内贸海运

上一篇:外贸工具-关于进口付汇使用许可证、进口证明
下一篇:外贸工具-各类附加费中英文名称对照

操作中心:江苏常州广化街20号丰臣海悦广场(Sealand Plaza)1008 座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246-768 , 0519-86699708/86699728/86699738
客服QQ:4006246768   Email:4006246768@163.com , market@jltrans.com.cn
Copyright 2001 - 2014 © 常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列号:苏ICP备10015315号 苏公网安备 32040402000014号
技术支持:CalmLab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搜索:金陵国际货运

一秒查询铁路运价

铁路报价系统报价

一秒查询水运运价

水运报价系统报价

报价更快,不再求人

客户服务热线

4006-246-768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