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名挂牌货代公司金陵国际货运代理logo
      您当前的位置: >> 法律法规 >> 贸易法规 >> 内容阅读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66号

  发布日期:08年01月16日  |  来源:金陵外运  |  点击数: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06年第66号 

  【发布日期】2006-08-17 

  根据海关总署对享受暂定税率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税目调整结果(海关总署2006年第42号公告),现对《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6年第30号公告附件一)中的相关商品编码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此次调整仅涉及《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输美622类项下的三个商品编码,其中原7019590010和7019590090合并为70195590000,原7019520000分拆为7019520010和701952009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输美622类项下部分商品编码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上一篇: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7号
下一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

操作中心:江苏常州广化街20号丰臣海悦广场(Sealand Plaza)1008 座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246-768 , 0519-86699708/86699728/86699738
客服QQ:4006246768   Email:4006246768@163.com , market@jltrans.com.cn
Copyright 2001 - 2014 © 常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列号:苏ICP备10015315号 苏公网安备 32040402000014号
技术支持:CalmL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