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港航EDI中心和交通电子口岸建设总体情况的通知
厅水运便〔2010〕35号 2010年08月06日
各有关省(区、市)港航(港口)管理局,上海、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全面摸清现状,加快交通电子口岸建设,我部拟将交通电子口岸建设内容纳入“十二五”期发展规划,现请各有关省级交通运输(港航)管理部门对近年来本地区港航EDI中心和交通电子口岸建设总体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十二五”期加快交通电子口岸建设的总体设想和计划,形成书面报告,并将相关表格(附件)转发至下级交通运输(港航)管理部门和相关港航EDI中心填写,于2010年9月27日前将书面报告(含电子稿)和相关表格的电子稿反馈至部水运局(部交通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部水运局经济运行处,麦克、董天方,010-65292636,65292670,65292638(传真),sys637@mot.gov.cn;部水运院负责技术支持,刘艳琴,010-62079619,13701206919,y500502@wti.ac.cn,倪鹏,62079433,13601071703,62079411-208(传真),nipeng@wti.ac.cn。
附件:地方交通电子中心建设情况调研表.doc
港航EDI中心(系统)发展情况调研表.doc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