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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业务保证金退款公示清单

  发布日期:10年03月30日  |  来源:中国交通运输部  |  点击数:

         下列公司申请撤消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退还其保证金及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现对其退款申请予以公示。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文档附件:

  /upload/news/201003/2010033010335623862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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