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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报送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的函

  发布日期:11年02月10日  |  来源:厅函水  |  点击数:

  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我部经与长江沿线七省二市人民政府协商,以《关于成立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函》(交函水〔2006〕230号)组建了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于2008年以《关于调整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交水发〔2008〕182号)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名单见附件1)。三年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分原成员工作发生了变动,为开好今年在江西举行的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现请重新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并于2011年2月25日之前将确认的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2)报送我部水运局。

  联 系 人:郭青松

  联系电话:010—65292653(含传真)

  电子邮箱:sys653@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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