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名挂牌货代公司金陵国际货运代理logo
      您当前的位置: >> 法律法规 >> 海关公告 >> 内容阅读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3号

  发布日期:10年02月26日  |  来源:中国海关  |  点击数: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于2009年4月由中秘两国政府正式签署,并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协定项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与原产地相关的操作程序》同期执行,现予公告。

        我国出口企业可依法向有关发证机构申领出口秘鲁的货物优惠原产地证。发证机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与原产地相关的操作程序》签发出口至秘鲁的货物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与原产地相关的操作程序

  附件-附件1

  附件-附件2

  附件-附件3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办公厅

上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1号(关于氨纶反倾销案中有关日本企业权利和业务变更事项)
下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4号
62666266

操作中心:江苏常州广化街20号丰臣海悦广场(Sealand Plaza)1008 座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246-768 , 0519-86699708/86699728/86699738
客服QQ:4006246768   Email:4006246768@163.com , market@jltrans.com.cn
Copyright 2001 - 2014 © 常州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列号:苏ICP备10015315号 苏公网安备 32040402000014号
技术支持:CalmL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