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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费近13亿未征缴

  发布日期:10年06月24日  |  来源:新京报  |  点击数:

  主要问题

  所属规划研究院套取和挪用项目资金2775.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奖金、福利或其他项目等。

  代征代管单位欠缴港口建设费12.85亿元。

  所属部分海事局存在的问题:

  1.2009年,黑龙江海事局所属黑河海事局用虚假发票列支办公楼维修工程款35.78万元。

  2.长江海事局所属长江芜湖通信管理局,在2008年申报搬迁工程房屋购置项目预算时,未如实上报有关地方已向其支付拆迁补偿款的情况,又从港口建设费中套取拆迁补偿款260.06万元,尚未使用;所属长江引航中心在2009年将已完工项目当作在建项目申报,获得港口建设费818.62万元,用于冲减以前年度建房支出。

  3.2008年,天津海事局大连航标处未将取得的服务收入152.13万元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全部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等。

  整改情况

  对代征代管单位欠缴港口建设费的问题,已与财政部联合提请对港口建设费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对规划研究院套取资金在法定账簿外核算的问题,已组成调查组立案调查,对有关责任人作了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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