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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交易管理规定》4月起实施

  发布日期:10年03月18日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点击数:

        3月16日,交通运输部宣布,为加强船舶交易管理,规范船舶交易经营行为,从4月1日起,《船舶交易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在全国实施。

        业界对于《规定》的关注重点,主要是交易服务费用收取。

  《规定》第十一条提出,船舶交易双方成交后,应向船舶交易服务机构缴纳交易服务费。上海航运交易所副总裁王坚敏表示:“很多交易对象误以为交易费用增加了交易成本,我们更多是希望借助统一的平台,避免不规范的行为,提高市场效率。一般船舶的价格在百万元到千万元不等,应该说,交易服务费并不算高,能够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以及船舶贸易企业进入。”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国际航运管理处副处长高海云透露:“交易服务费由交易所按照规定提取,一般是船价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还要根据市场情况,一般船价越高,费率反而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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