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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环保署禁止进口破坏臭氧层的化学物质

  发布日期:10年01月29日  |  来源:中国驻加纳经商参处  |  点击数:

  据《商业和金融时报》1月21日报道,加纳环境保护署上周五宣布,从2010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破坏臭氧层的化学物质及含有该类物质的产品和设备。这些物质和设备包括:碳氟化合物(chlorofluorocarbons用于制冷、泡沫材料和喷气燃料)、卤代烷(灭火剂halons)、四氯化碳(carbon tetrachloride用语清洁精密机床、金属和电路板的材料,也可作为实验室试剂)。加纳环境保护署解释称,该禁令是为了履行加纳对《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管制议定书》的义务,符合加纳第LI 1812号法令,即《对破坏臭氧层物质的管理规定》。加纳环境保护署提请该类物质和产品的用户及进口商遵守该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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