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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新闻:积极应诉&主动出击 “攻守平衡”应对贸易摩擦

  发布日期:12年06月16日  |  来源: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  点击数:

        面对严峻国际环境,中国企业也开始意识到适当的时候需要转“守”为“攻”,开始主动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成钢说:“随着中国逐渐主动向WTO‘讨说法’,中美、中欧间在WTO的你来我往将会越来越频繁。”

  在当前欧债危机持续恶化,美国经济恢复乏力,新兴市场国家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我国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不容乐观。特别是在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的新形势下,贸易摩擦日益严重,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滥用和法律纠纷等给我国企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全球经济复苏乏力 涉华贸易摩擦增多    

  “今年我们已经并将继续感受到涉华贸易摩擦中大案、要案的数量和案值持续居高,而且将覆盖更长的产品链。”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 6月12日在北京举行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论坛”上说。  

  在欧债危机持续恶化,美国经济恢复乏力,新兴市场国家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中国在享受全球化红利的同时,商事领域内面临的各种纠纷也在不断增多。    

  美欧诸国频频抡动“双反”大棒    

  李成钢表示,由于全球经济不景气,贸易保护主义正在升温。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中,美国和欧盟地区形势最为严峻,多边已成为贸易摩擦的主战场。而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主要集中在新能源、钢铁、化工、纺织、知识产权等领域。此外,新兴产业、电信产品等敏感产品贸易摩擦增多的动向值得关注。    

  一段时期以来,迫于经济形势不彰及国内政治需要,美欧诸国频频对中国商品抡动“双反”大棒。包括钢铁、轮胎、光伏产品等一大批中国出口商品,先后“中招”,给中国本就惨淡的外贸走势平添了几许愁云。据了解,中国已经连续多年成为欧美以及一些发展中大国反倾销、反补贴的重灾区,连续10年成为美国知识产权337调查的头号目标,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来自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信息显示,今年前5个月,外国企业在美已经对我国企业提出了10起337调查申请。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贸易摩擦将继续处于高发期,范围不断扩大、形势更加多样化、局面更趋复杂、应对的难度将持续增加。”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副局长余本林坦言。    

  新兴市场贸易保护抬头 中国成最大受害国    

  近期,来自印度、阿根廷、土耳其等新兴市场国家的贸易保护呈现抬头之势。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新兴经济体在全球经济阴霾的背景下,复苏缓慢,国内经济压力加大,以及中国出口重点的转向,是新兴经济体国内贸易保护涌起的一个重要因素。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表示,金融危机之后,欧美市场需求不振且短期复苏不太可能,中国企业采取市场多元化战略,很多产品转而出口新兴经济体国家,使他们的国内产业感到了竞争压力加大。而且,中国和发达国家的贸易更多是互补,而与发展中国家则由于经济发展程度相似呈现出更多竞争的因素。因此,随着出口量的增加,摩擦增多也是正常的。    

  攻守平衡 政府企业合力应对贸易摩擦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在融入世界贸易大循环的过程中,既享受到开放带来的种种好处,也承受了巨大的挑战和压力,这其中就包括应对各种贸易争端、贸易摩擦。特别是受当前全球经济低迷、美债欧债危机等因素影响,全球市场博弈力度不断加大,针对“中国制造”的贸易摩擦和贸易保护越来越频繁。

  面对贸易摩擦,中国企业在过去10年经历了由不敢应诉到积极应诉、由被动应诉到主动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转变。李成钢说:“随着中国逐渐主动向WTO‘讨说法’,中美、中欧间在WTO的你来我往将会越来越频繁。”    

  守——

  积极应诉 拿起规则武器坚守合法权益    

  入世十年,中国企业面临着贸易摩擦常态化的趋势,对此我们要善于用世贸组织的规则,在履行义务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通过运用规则维护我国产业的合法权益。

  WTO诉讼已经成为美欧对外贸易的战略性工具之一,而面对国外提起的贸易诉讼,中国企业开始时却并不习惯打官司。受传统儒家思想的浸润,中国人讲求以“和”为贵。所以中国的外贸企业在针对国外的贸易诉讼时大部分都还是比较消极、被动。而西方的传统却习惯于将分歧与纠纷诉诸法律。对此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世俭先生建议,首先我们要在观念上与国际接轨,其次,面对国外提起的反倾销诉讼,我们要积极应诉、顽强抗争,这是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唯一出路。    

  周示俭指出WTO规则是矛也是盾,要把它拿起来,既能够保护自己,也可以进攻别人。现在关键是要认真学习WTO规则,认真地掌握WTO规则,这些规则要为我所用。学习WTO规则最关键的是为了趋利避害,因为这个规则谁都可以用。我们既然是一百五十多个成员当中的一个,就应该拿起这个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经过多年的历练,如今中国企业已经逐渐懂得拿起WTO规则这个武器来保护自己。以深圳为例,面对贸易摩擦,深圳企业应诉率已达到百分之百。    

  我国还利用双边和多边的渠道,以政府、行业、企业合作的形式,通过协商和谈判,应对贸易摩擦,寻求共同利益,取得了积极成效。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正是在多边贸易规则的保护下,对外经贸实现了较快发展,市场份额不降反增,占全球出口份额由2008年的9.1%提高至2009年的9.9%。专家表示,如果无世贸规则作为武器,我国产业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因贸易保护主义而遭受的影响可能要大得多。    

  典型案例

  输美暖水虾“扳倒”美国“归零法则”

  2012年6月8日,中国在诉美国暖水虾反倾销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中获得全面胜诉。    从去年2月28日中国正式诉诸世界贸易组织算起,这一官司耗时近一年半。

  归零法则是美国在进行倾销幅度计算时的一种手法,在核算时仅将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产品纳入计算范围,而将高于正常价格的产品“归零”。 

  由于不堪忍受美国违规做法,国内虾企此前多次向食土商会反映,希望能积极推动政府主管部门向WTO提出上诉,使得取消“归零”的做法能够回溯适用于虾案。2006年,食土商会将企业呼声反映给中国商务部,积极呼吁将此案诉至WTO。 2011年2月28日,中国政府正式就美对华暖水虾反倾销案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提起上诉,并启动磋商程序。

  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幻中在谈到这一案子时表示,中国胜诉的意义不仅是打掉一个“技术性规则”,更长远的意义是敢于和善于运用WTO规则反制对方,以增加被告国未来制裁活动的行政难度。

 攻——

  主动出击 善用WTO平台“讨要说法”     

  截至2011年底,中国已连续三年全球出口第一、进口第二,贸易大国地位已牢牢确立。作为贸易大国的同时,中国也一直是全球贸易救济的重灾区,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处处长张顺指出,涉案率和败诉率长期居高,来自技术性贸易壁垒造成的年经济损失已高达600亿美元。同时,国际商业诈骗和恶意违约也让外贸企业损失惨重。    

  面对严峻国际环境,中国企业也开始意识到适当的时候需要转“守”为“攻”,开始主动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成钢说:“随着中国逐渐主动向WTO‘讨说法’,中美、中欧间在WTO的你来我往将会越来越频繁。”    

  就在今年5月25日,中国一纸诉状把美国推上了“被告席”。从公众相对陌生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厨房置物架,到相对熟悉的太阳能电池板、风塔,中国商务部把2007年以来,美国绝大多数针对中国的反补贴调查,集体打包上诉到WTO。起诉内容之多,范围之广,金额之大,中国此前没有先例。     

  从世贸组织的新成员、参与者到推动者,我国正在学习和运用国际规则中逐渐成为成熟的世贸组织成员。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积极参与世界贸易规则制定,发挥建设性作用。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坚持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起,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典型案例

  中方正式向WTO起诉美国22类反补贴调查    

  今年5月25日,我国根据WTO有关规定,启动终端磋商程序,在日内瓦对美方提出正式磋商请求,涉及美国针对中国22类产品发起的反补贴调查。商务部有关发言人再次表明了我国政府的立场:所有世贸成员都应严格遵守世贸规则。我们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坚定地行使WTO成员权力,我们不打贸易战,但要切实维护中国产业、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权从长远来看,也是为了更好地巩固、发展国际经贸关系。    

  本次争端共涉及美国对中国采取反补贴救济措施的22类产品,累计涉案金额72.86亿美元。美方在对涉案产品的反补贴调查中,在公共机构、补贴专向性、补贴利益计算、“可获得事实”的适用以及所谓“认定中国出口限制措施构成补贴”等方面存在诸多与世贸规则不符之处,继续沿用之前已被世贸组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否定的错误做法。    

  厉兵秣马 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提升商事法律服务软实力    

  与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速度相比,我们法律服务软实力还相差很远,不能适应当前以及未来中国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

  WTO争端解决专家组成员张玉卿认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律师实践比,中国律师的整体水平仍然处于初期阶段。”

  他指出,目前中国缺乏法律和业务水平、外语水平较高,能独立或联合承担涉外业务咨询、诉讼的律师;就行业来讲,能为国际金融、国际并购、国际投资、WTO争端解决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也很欠缺。

  对此张玉卿建议,提高我国商事法律服务方面的软实力,要下大力气加强人才培养,培养一批具有良好职业操守,法律、外语水平较高,能独立或联合承担涉外业务咨询、诉讼的律师,以满足企业在国际商事纠纷中越来越多的法律服务需求。    

  完善管理未雨绸缪    

  曾经完胜我国在WTO起诉欧盟第一案的紧固件行业龙头老大——浙江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称其取得胜诉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基础管理比较扎实,原始记录、各类台账健全完整,特别是公司早已建成的ERP计算机管理系统比较科学先进,调用数据准确、快捷又比较灵活、方便,而且企业经济活动的分析资料十分详细。靠这些扎实的数据,晋亿实业应对国外反倾销与反补贴日益得心应手。    

  据了解,我国多数企业并不重视对各项数据的搜集、整理和应用。对多数企业而言,各项数据一直处于“睡眠”或“半睡眠”状态。而企业要有效应对国外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就必须将这些沉睡的数据“叫醒”。     

  对此,处理过多起反倾销、反补贴案件的童跃萍律师给出了专业的意见:“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因此,企业在平时的经营中要完善自身的管理,保存好相关的资料,如销售层面的合同、发票、提单等一系列单据,生产层面的会计记录、财务报表等,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档案室,对这些材料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进行归类保存。同时,要保证企业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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