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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再次调剂民企成品油进口配额

  发布日期:11年05月17日  |  来源:京报网-北京商报  |  点击数:

  商务部日前发布《2011年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调整安排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对民营油企进口成品油允许量(以下简称“进口配额”)进行再分配,此前未获得成品油进口配额的企业可提出申请。业内专家认为,促成商务部调整动作的主要原因在于民营油企利润空间小、消化能力不足,民营油企的市场竞争环境亟待完善。

  依据《公告》,持有2011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的地方企业,预计今年年底前无法完成进口任务的,应将不能完成部分于5月31日前通过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交还商务部。商务部将对交还的进口配额再分配。

  事实上,这已是商务部自2008年放开燃料油民营进口资质审批以来,第二次进行进口配额再调整。

  对于配额消化能力不足的原因,卓创资讯燃料油分析师吕斌表示,一方面,从上游来看由于国际油价上涨,民营企业没有或少有原油进口资质,只能进口燃料油,而燃料油本来进口价格、提炼成本较高,还需缴纳较高的关税和消费税,使用燃料油炼油的利润低很多,导致很多民营油企开工不足;另一方面,从下游销售环节来看,与石化双雄相比,民营油企由于没有成本优势,在国内市场销售中也就处于弱势地位,甚至很多民营油企“被国有化”,通过被收购、兼并而转型,原先获得的进口配额成了无用资源。

  记者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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